一、《广西进一步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如何形成《方案》?
答:2020-2023年,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广西启动实施了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4年来,农民种蔗积极性得到提振,糖料蔗种植面积稳定在1100万亩以上;良种覆盖率提高至98%,广西自育甘蔗品种覆盖率提高至89.8%,均创历史新高;食糖产量持续保持在600万吨左右,占全国食糖产量的60%左右;农民种蔗收入基本稳定在260亿左右,助力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更加有力。
202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强调,“广西是我国蔗糖主产区,要把这一特色优势产业做强做大,为保障国家糖业安全、促进蔗农增收致富发挥更大作用。要积极培育和推广良种、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建设好现代农业产业园。要探索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广大农民共享农村改革和发展成果”。
为进一步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国家部委的相关指示要求,自治区糖业发展办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结合第一轮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实施情况和2023年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差异化补贴实际,经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形成了《广西进一步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3年11月底至12月中旬,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调研组先后两次赴广西对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结合调研组的指导意见,广西对《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广西进一步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12月26日,自治区糖业发展办赴农业农村部汇报沟通,自治区财政厅也向财政部作了汇报。经深入沟通交流,《方案(送审稿)》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相关司局同意。2024年1月4日,自治区糖业发展办、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行文将《方案(送审稿)》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1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征求广西进一步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函》,共收到13个设区市人民政府、2个自治区直单位的反馈意见,并在《方案(送审稿)》的基础上对有关意见进行了吸收采纳,最终形成正式《方案》印发。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广西进一步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共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内容。
第二部分是推广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包括任务目标、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品种要求、种苗来源、补贴方式、实施步骤内容。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保障、落实支出责任、保障良种供应、发挥糖企作用、强化宣传引导内容。
三、《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在全区范围内,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实现新植蔗脱毒、健康种苗全覆盖。2023年按照《广西深化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桂糖〔2023〕18号)要求实施;2024-2025年,力争通过商品化方式供应脱毒种苗能力达到30%左右,糖料蔗平均蔗糖分达到14%以上,平均单产达到6吨/亩以上,糖料蔗宿根周期进一步延长。以后原则上每三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进行一次评估优化。
四、《方案》的任务目标、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品种要求、种苗来源、补贴方式分别是什么?
答:(一)任务目标。2024-2025年每年完成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新植面积367万亩左右。其中,2024年推广脱毒种苗55万亩左右、健康种苗312万亩左右,2025年推广脱毒种苗110万亩左右、健康种苗257万亩左右。推广补贴结算面积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糖料蔗种植主体,包括蔗农、合作社、种植企业、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者。
(三)补贴标准。1.对使用糖料蔗脱毒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600元/亩。2.对使用糖料蔗健康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330元/亩。同时,建立糖料蔗健康种苗补贴标准退坡机制,结合脱毒、健康种苗推广实际,适时逐步降低健康种苗补贴标准,拉开与脱毒种苗的补贴差,引导进一步扩大脱毒种苗应用覆盖面。
(四)品种要求。通过品种登记的甘蔗品种。
(五)种苗来源。1.脱毒种苗。(1)科研育种单位直接培育供应的组培苗。(2)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种茎加工厂利用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按要求生产供应的种苗进行切段、消毒、包衣等处理后供应的脱毒种苗。2.健康种苗。(1)种植主体从上述脱毒种苗途径引种扩繁生产的健康种苗(夏秋植蔗可为全茎种,冬春植蔗应为半茎种或尾梢种)。(2)经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健康种苗。
(六)补贴方式。一是种植主体差价购种,补贴供种企业;二是种植主体全价购种,补贴种植主体;三是直接补贴自繁自种的种植主体。
五、《方案》具体如何实施?
答:(一)分解年度任务。2024-2025年,力争每年完成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面积367万亩左右。《2024-2025年糖料蔗良种推广任务分解表》同步印发,分解任务量为指导数,补贴面积以实际数为准。
(二)保障种苗供给。县级人民政府应加大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及配套种茎加工厂建设,鼓励一体化供种,及时落实脱毒种苗来源,确保种苗供应充足。
(三)组织种植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制糖企业、种植主体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脱毒、健康种苗的推广种植任务,7月底前完成脱毒种苗与健康种苗区分、品种确认、面积核定、验收公示等工作,并报县级糖业主管部门汇总、备案。
(四)发放补贴资金。每年8月底前,县级糖业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并会同财政部门制订补贴发放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补贴款拨付给补贴对象。
(五)加强档案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糖业主管部门应收集所有补贴资金发放等原始凭证材料,建立健全补贴档案。鼓励建立电子档案。
六、《方案》有什么具体保障措施?
答:(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糖业发展办负责统筹推进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糖业发展办研究起草资金管理办法。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是落实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各级糖业、财政、审计、督查等部门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
(二)加大资金保障。根据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中央与自治区按照7:3的比例承担补贴资金,自治区负担资金部分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共同负担,自治区对市、县(市、区)进行分类分档,确定自治区和市、县(市、区)财政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自治区通过统筹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以及自治区各专项资金支持进一步深化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工作,并加快补助资金的预拨和结算,确保资金发挥效益。本轮政策实施完成后,可结合实际对下一轮政策作适当优化完善,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落实支出责任。建立糖料蔗良种推广补助资金直达必达机制,自治区对糖料蔗良种推广补助资金实行直达资金专户管理,确保补贴资金调度和库款兑付。各市、县(市、区)要主动作为,压实主体责任,县级政府应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本级的法定支出责任,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应支尽支,切实保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对地方支出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县(市、区),自治区将给予全区通报约谈并相应扣减下年度补助资金。
(四)保障良种供应。各地要结合种苗需求实际,抓好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及配套种茎加工厂布局建设。支持设立一批繁育推广能力强、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现代化甘蔗种业企业,保障良种供应。自治区通过统筹自治区和市县负担的糖料蔗良种推广补助资金等支持甘蔗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对糖料蔗脱毒种苗进行溯源管理。
(五)发挥糖企作用。鼓励制糖企业运用市场机制手段,积极参与全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建设一批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和种茎加工厂。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介向广大种植主体、基层干部、制糖企业宣传开展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的意义、成效、经验做法等,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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